要点解读:
实际投资2亿元或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(包括现有企业增加投资、企业并购增加投资),世界50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(投资额不设下限),按实际投资额的5%给予企业奖励,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.对企业通过并购方式将国内外知名品牌落户潍坊产业化的企业,在前述奖励基础上,再给予500万元—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.对新设立企业,5年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超过政府前期对项目投入部分,给予100%补助.对现有企业增加投资的,对年纳税总额5000万元(含)以上的企业,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15%以上部分,补助30%;对年纳税总额1000万元—5000万元的企业,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15%以上部分,补助50%.对重点招商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.
适用地域
山东省潍坊市